轻微伤医疗事故该如何赔偿?


在处理轻微伤医疗事故赔偿问题时,首先要明确医疗事故的定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轻微伤医疗事故属于医疗事故中损害程度相对较轻的情况。 赔偿项目方面,一般包含以下几种。一是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这意味着,因医疗事故额外产生的治疗费用,患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进行赔偿。例如,因为医疗事故导致需要额外的检查、用药等费用,都在赔偿范围内。 二是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比如患者是上班族,因为医疗事故请假导致收入减少,这部分减少的收入就可以要求赔偿。 三是护理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如果患者在住院期间需要家人或请护工进行护理,这部分费用也应由医疗机构承担。 四是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比如患者因就医、处理医疗事故等产生的交通费用,都可以要求赔偿。 赔偿流程一般是先由医患双方进行协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协商时,患者要提供相关的证据,如病历、医疗费用清单、误工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损失。如果协商不成,患者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相关规定和事实进行调解。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赔偿过程中,患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