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厂房时门面该如何补偿?

我有一处厂房带有门面,现在面临拆迁,不知道对于门面这部分该怎么补偿。我不太清楚补偿的标准和方式,也不知道具体包含哪些补偿项目,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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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厂房拆迁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拆迁厂房时,对于其附带门面的补偿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标准的。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这里的被拆除房屋所有人,也就是厂房及门面的所有者,有权利获得合理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门面部分,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是核心部分。这是根据门面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简单来说,就是会有专业的评估机构对门面的实际价值进行评估,参考周边类似门面的市场价格来给出一个合理的补偿金额。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是为了弥补你在搬迁门面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比如搬运设备、货物的费用,以及在新的经营场所安置过程中的一些开销。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则是考虑到门面在拆迁期间无法正常经营所遭受的损失。通常会根据门面的经营效益、停产停业的期限等因素来确定补偿数额。 在整个拆迁补偿过程中,如果你对补偿方式和数额有异议,可以与拆迁方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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