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征地只征几平该怎么补偿?

我家土地被征了,就只有几平,不知道这种少量征地的情况该怎么补偿。也不清楚补偿的标准和方式是怎样的,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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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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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遇到征地只征几平的情况时,其补偿问题是有相关法律依据和规定的。 首先,征地补偿的概念可以这样理解,它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土地或棚户区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对于只征收几平土地的情况,补偿原则同样适用。 土地补偿费是对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其具体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区片综合地价是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制定的。一般来说,即使只征收几平土地,也会按照所在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来计算相应的土地补偿费份额。 安置补助费是为了安置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的生活所给予的补助费用。如果被征地的农户因为这几平土地的征收而需要安置,那么也会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计算安置补助费。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只征收几平土地的情况,如果未造成农户需要重新安置的情况,可能不会涉及安置补助费的补偿。 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如果被征收的几平土地上有住宅、附着物或者青苗等,就会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给予相应补偿。例如,地上附着物是指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水井、道路等设施,青苗则是指正在生长的农作物,都会根据其实际价值进行评估和补偿。 总之,征地只征几平的补偿也是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来进行的,被征地者可以关注当地政府公布的相关补偿方案和标准,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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