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辞退员工该如何赔付?


在法律层面,临时辞退员工的赔付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合法解除和违法解除这两个概念。合法解除,简单来说,就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而违法解除,则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来辞退员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存在以下三种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临时辞退员工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也就是说,若用人单位违法临时辞退员工,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获得赔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并且,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以,当遇到临时辞退员工的情况时,用人单位和员工都要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按照法律规定来处理赔付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