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费怎么赔偿?


在交通事故中,医疗费的赔偿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赔偿方式。 首先,医疗费指的是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这其中涵盖了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诊治费、住院费、药费等。 关于赔偿的责任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赔偿流程方面,通常在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应及时就医,并保留好所有与医疗相关的票据和病历等资料。之后,由责任方通知其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对事故进行勘查和定损。受害人可以与责任方及其保险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保险公司会按照约定进行赔付。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