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
最近打算买个车位,和卖家也谈得差不多了,准备签合同。但有人说合同最好去公证一下,有人又说没必要。我不太清楚公证到底有什么作用,不公证会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所以想问问车位买卖合同需要公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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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买卖合同并非一定需要公证。首先,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只要车位买卖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且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即便不公证,合同自双方签字后也是生效的。也就是说,公证与否不影响车位买卖合同本身的法律效力。 不过,对车位买卖合同进行公证有一定好处。一方面,公证能增强合同的证据效力。经过公证的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其证明力比未公证的合同更强,法院一般会直接作为证据使用,无需当事人举证(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公证事项的除外)。另一方面,公证过程中,公证机构会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审查,包括合同双方的主体资格、合同内容的合法性等方面,有助于保障合同的规范性。 如果要进行公证,买卖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卖方通常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土地证、结婚证等,买方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等;若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若是多人共有的车位,卖方应为所有共有人(以及其配偶)且全部到场。之后公证员会对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等一系列流程。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一个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比如,未成年人在一些情况下不能独立进行重大的民事交易,就是因为其民事行为能力可能受到限制。 意思表示真实:就是说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表达出来的想法和内心真实的意愿是一致的,没有受到欺骗、威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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