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居间合同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我最近涉及到一份土地居间合同,想了解下这份合同有没有必要去公证。毕竟公证可能会涉及一些时间和费用成本,我想弄清楚不公证会不会影响合同效力,以及公证后能给我带来哪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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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居间合同不一定需要公证,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是否公证。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合同效力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只要土地居间合同满足这些条件,即使不进行公证,也是有效的。 其次,公证的意义在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所以,对土地居间合同进行公证,可以增强合同的证明力和公信力。比如在后续发生纠纷时,经过公证的合同在真实性和合法性上更容易被法院认可,有助于纠纷的解决。 最后,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必须进行公证,那么就应当按照约定办理公证手续,否则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产生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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