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挪用资金罪?
我听说有挪用资金罪这个罪名,但不太清楚具体含义。我身边有人把公司的钱挪作他用了,我想知道这是不是就构成挪用资金罪了,挪用资金罪到底是怎么定义的呢?
展开


挪用资金罪,简单来说,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犯罪行为。 这里涉及到几个关键要素。首先是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的行为不同,挪用公款涉及的是挪用公款罪,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等。 其次是行为方式,包括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归个人使用可以是用于自己的生活消费、投资等,借贷给他人则是把单位资金借给其他个人或单位。 另外,挪用资金的行为还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例如,某人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他私自将公司的10万元资金拿出来用于自己炒股,这就属于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如果这10万元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那么他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所以,判断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要综合考虑主体、行为方式以及是否达到犯罪标准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