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主体范围是什么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最近听说了挪用资金罪这个词,就挺好奇什么样的人会构成这个罪。是只有公司高层算,还是普通员工也可能构成啊?想具体了解下挪用资金罪的主体范围到底包含哪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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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主体范围为特殊主体,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具体来说,包含以下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首先,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人在公司中处于重要管理和监督位置,对公司资金有一定的管理权限,如果利用职务便利挪用资金,就可能构成挪用资金罪。 其次,是上述公司除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这些人同样有可能因为工作原因接触到公司资金,一旦违反规定挪用,达到相应标准,也会构成此罪。 最后,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像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等都包含在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就会触犯挪用资金罪。需要注意的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若有类似行为,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相关概念: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满足一定条件的犯罪行为。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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