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没有交强险该怎么赔偿?
我被车撞了,后来发现对方的车没有买交强险,这可把我愁坏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要怎么赔偿我的损失呢?是他自己全部承担,还是有其他的赔偿方式?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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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对方没有购买交强险,赔偿问题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来处理。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白交强险是什么。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它具有强制性,所有机动车都必须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如果对方没有购买交强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原本应该由交强险赔偿的部分,现在由没有购买交强险的对方车主自己来承担。例如,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0.2万元。如果你的损失在这个限额内,对方就需要按照这个标准进行赔偿。如果你的损失超过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那么超出部分就要按照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比例来分担。假设经过交警认定,对方承担70%的责任,你承担30%的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对方就要承担70%的赔偿金额,你自己承担30%。在实际操作中,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财产损失清单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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