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强制执行后对方不给留生活费该怎么投诉?

我被强制执行了,但执行时对方一点生活费都没给我留,这让我的基本生活都成了问题。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通过什么途径去投诉,该找哪个部门反映,具体要走什么样的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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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行投诉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需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生活费用,这是法律规定的人道主义原则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如果遇到被强制执行却不给留生活费的情况,投诉是一个合理的解决途径。首先,可以向执行法院进行反映。执行法院是负责整个强制执行程序的主体,他们有责任确保执行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直接找到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说明情况,提交自己及所扶养家属基本生活费用支出的相关证据,比如生活开销账单、医疗费用单据等,请求法院对执行方案进行调整,保障你的基本生活费用。 若向执行法院反映后未得到合理解决,你还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投诉。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执行工作有监督职责,你可以通过递交书面投诉材料的方式,详细说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包括未预留生活费的情况、与执行法院沟通的情况等。上级法院在收到投诉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并要求执行法院作出说明或进行整改。 另外,你也可以向法院的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法院工作人员的执行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对于执行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会进行调查处理。你可以通过电话、信件或者当面反映等方式,向纪检监察部门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促使他们对该执行案件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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