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务关系?


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劳动者会面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此时要确定劳务关系,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是确定劳务关系的大前提和基本标准。 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有一些凭证可以作为确定劳务关系的参考。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是重要的证据。这就好比你的工资是通过银行转账的,转账记录上有公司的名称等信息,这就能证明公司给你发过工资,你为公司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很关键。这些证件就像是你的身份标识,能表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 还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也可以作为参考。比如公司的考勤表上有你的名字和出勤情况,这能说明你在公司接受管理和安排进行工作。另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也能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比如和你一起工作的同事能证明你和他们一样为公司干活。 如果在确定劳务关系过程中,双方对劳务关系存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等进行裁决。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最终确定劳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