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保密措施?


在商业活动中,商业秘密是企业的重要资产,确认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保密措施至关重要。那么,如何确认这些保密措施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这里强调了“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这一关键要素。 对于保密措施的认定,法院通常会从合理性和有效性两个方面来考量。 从合理性角度来看,保密措施应当与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潜在风险等相适应。比如,企业可以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明确规定员工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这种协议是一种常见且合理的保密措施。就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指出,权利人为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权利人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此外,企业还可以对涉及商业秘密的区域设置门禁,限制无关人员进入;对重要文件进行加密存储,只有特定人员才能访问等。这些措施都是为了防止商业秘密在正常情况下被泄露,具有合理性。 从有效性角度来说,保密措施要能够切实起到防止商业秘密泄露的作用。如果企业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这些措施形同虚设,无法有效阻止他人获取商业秘密,那么就不能认定为有效的保密措施。例如,企业虽然与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但没有对员工进行保密培训,员工对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和保密要求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商业秘密轻易被泄露,这种情况下,保密协议的有效性就会受到质疑。 在实际案例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保密措施是否合理有效。比如,企业的规模、行业特点、商业秘密的性质等。如果是一家大型企业,拥有大量重要的商业秘密,那么其采取的保密措施可能会更加严格和复杂;而对于小型企业,采取一些基本的、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保密措施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效。 总之,确认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保密措施需要从合理性和有效性两个方面综合考量。企业应当根据自身情况,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以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同时,在发生商业秘密纠纷时,要能够证明自己采取的保密措施是合理有效的,这样才能在法律上获得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