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怎样才算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我是个小作家,有自己的作品。最近发现有人用我的作品牟利,但不确定这是不是侵犯著作权罪。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怎样的行为算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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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侵犯著作权罪,指的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来看,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这里的“未经许可”就是没有得到著作权人的同意。“复制发行”包括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者多份,并且向公众进行发售。“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就是利用互联网等网络技术,让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 二是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专有出版权是出版社等出版单位通过与著作权人签订合同,获得的独家出版该作品的权利。如果其他人未经许可出版了这种图书,就可能构成犯罪。 三是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权利,未经他们许可进行复制发行或者网络传播的,就可能涉及犯罪。 四是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比如在一些画作上假冒著名画家的署名然后进行出售,这也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要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还需要满足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都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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