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诈骗罪如何定罪?
最近我发现所在公司有些业务操作看起来不太对劲,怀疑公司存在诈骗行为。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到底怎么给公司的这种行为定罪。想了解一下判定公司诈骗的具体标准是什么,是看公司行为模式,还是涉及金额,希望能得到详细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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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在我国刑法体系中,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公司并不能成为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哦。也就是说,不会有“公司诈骗罪”这样的罪名直接给公司定罪。 但是,如果公司中的自然人实施了诈骗行为,那就会按照诈骗罪来论处。那么,自然人构成诈骗罪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第一,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欺诈行为。通俗来讲,就是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让别人产生错误的认识。比如说编造根本不存在的项目来吸引他人投资。 第二,被害人因为这个欺诈行为产生了错误认识,并且基于这个错误认识做出了财产处分。比如有人信了编造的项目,把钱投进去了。 第三,行为人要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是说打心底里想把别人的财物据为己有。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不同地区对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 总之,公司虽不能定诈骗罪,但公司里实施诈骗行为的自然人会依据上述标准来判定是否构成诈骗罪以及承担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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