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致他人死亡应如何定罪?


在探讨正当防卫致他人死亡如何定罪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这种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时,可不必承担刑事责任。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然而,正当防卫并非没有限度。如果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就属于防卫过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不过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那么,什么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呢?一般来说,如果防卫行为的强度与侵害行为的强度相差悬殊,或者防卫行为所保护的权益与所损害的权益之间严重失衡,就可能被认定为防卫过当。例如,仅仅为了保护较小的财产权益,却使用致命手段导致侵害人死亡,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对于正当防卫致他人死亡的情况,要具体分析是否属于特殊正当防卫。《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当面临这些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时,即便防卫行为导致不法侵害人死亡,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因为在这种紧急情况下,受害人的生命安全受到极大威胁,需要赋予其更充分的防卫权利。 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正当防卫致他人死亡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要判断防卫行为是否适时,即是否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如果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再实施所谓的“防卫”行为,就可能构成事后防卫,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其次,要分析防卫行为的必要性和相当性,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判断防卫行为是否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以及是否与不法侵害的程度相适应。 如果防卫行为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定罪,但在量刑时会考虑防卫过当的情节,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例如,如果防卫人在防卫过程中,由于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他人死亡,可能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防卫人在防卫过程中,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就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由于是防卫过当,量刑会相对较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