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抵减不符合但已经计提,该如何更正申报?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加计抵减这个概念。加计抵减是国家为促进经济发展、减轻企业负担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额外加计扣除。简单来说,就是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少交点税。 如果纳税人不符合加计抵减条件却已经计提了加计抵减额,就需要进行更正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更正申报的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准备相关材料。纳税人要收集与当期申报相关的所有资料,比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项税额抵扣凭证等,以准确确定不符合加计抵减的具体金额。 第二步,填写更正后的申报表。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计算应纳税额,将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从当期应纳税额中扣除。一般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等相关表格,对加计抵减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步,提交更正申报。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提交更正后的纳税申报表。电子税务局操作相对便捷,在相关申报模块中找到更正申报选项,按系统提示完成操作即可;若选择前往办税服务厅,需携带填写好的纸质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交由税务工作人员办理。 关于可能涉及的处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过,如果纳税人是因为非主观故意的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却计提加计抵减,且在发现后及时主动更正申报,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通常可以争取从轻处理,可能只会要求补缴少缴的税款及相应的滞纳金,而不会给予较重的罚款。 此外,纳税人在完成更正申报后,要密切关注税务机关的反馈信息。若税务机关对更正申报内容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核实情况,纳税人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解释和证明材料。同时,为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企业应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在每次申报前仔细核对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