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认定工伤后如何进行赔偿?


当企业员工被认定为工伤后,赔偿通常会按照以下步骤和规定进行。 首先,要确定赔偿的项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工伤接受治疗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工资,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评定为伤残等级,那么还会有相应的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就是其中一项,它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按照一定的月数乘以本人工资来计算。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伤残津贴则是按月支付给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如果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也会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此外,要是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还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赔偿的流程一般是这样的: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认定作出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