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取保候审后会怎么处理?


在法律上,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对于贪污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的处理,首先是继续侦查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侦查机关并不会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工作。也就是说,相关的司法机关会继续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比如会进一步调查贪污的具体金额、款项的去向、是否存在共同犯罪等情况。 接下来可能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侦查终结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机关会将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会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包括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等。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会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最后是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会对提起公诉的贪污案件进行审理。在法庭上,控辩双方会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等环节。法院会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被告人被判定有罪,会根据贪污的具体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等相关规定量刑。量刑的幅度会根据贪污的数额、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综合判断。 需要注意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如果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