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造成轻微财产损失该怎么处理?
最近碰到一起交通事故,一方逃逸了,只造成了轻微财产损失。不清楚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相关部门会对逃逸者采取怎样的措施,受害者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想了解具体的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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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逸造成轻微财产损失的处理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要判断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肇事具有一定情形才构成犯罪,比如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等。而一般的逃逸造成轻微财产损失,通常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还会对其机动车驾驶证实施扣减十二分。也就是说,逃逸者会面临罚款、拘留以及驾驶证扣分的处罚。 若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也是一种较为妥善的解决方式。但即使协商解决,逃逸者的逃逸行为仍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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