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会被公诉吗?


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是否会被公诉,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等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故意伤害罪和公诉的概念。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对于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案件,这类案件既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从法律规定来看,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会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也就是说,在故意伤害轻伤案件中,当公安机关将案件侦查完毕后移送检察院,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公诉条件的,就会提起公诉。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轻伤案件具有一定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对于故意伤害轻伤案件,如果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能会通过和解等方式解决纠纷。如果双方达成和解,被害人愿意谅解犯罪嫌疑人,并且向司法机关表示不希望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司法机关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从轻处理。 综上所述,故意伤害罪造成轻伤存在被公诉的可能性,但并非绝对。这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证据收集情况以及当事人之间的态度等多种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