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政府拖欠工程款该如何处理?

我是一家建筑公司,之前和政府合作做项目,项目早就完成了,可工程款到现在都没给结清。公司资金周转出现困难,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政府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具体该采取什么办法来解决,有哪些有效的途径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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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遇到政府拖欠工程款的情况,有多种解决途径。 首先,可以尝试协商解决。协商和解就是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你们直接和政府进行协商,或者邀请第三人从中帮忙斡旋来解决纠纷。要是协商不成,还能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 其次,可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如果选择诉讼,要注意起诉流程:先由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法院接受提交的文件、材料后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接着法院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需作出书面答辩;之后进行开庭审理;最后由法院做出判决。同时要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要是没有书证,那就要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法律依据方面,《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意味着如果通过法律程序,你们在工程款的受偿上有一定的优先权利。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表明,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要是法院在有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下,6个月还未执结,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总之,遇到政府拖欠工程款,要冷静运用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 协商和解:当事人在自愿、互谅基础上,直接协商或请第三人斡旋解决纠纷的方式。 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限制,一般为三年 ,在此期间内行使权利,才能得到法院支持。 强制执行:在当事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时,法院依法采取措施强制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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