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违约金偏高该如何处理?
在借款的时候和对方约定了违约金,现在感觉约定的违约金有点高,担心之后要是真违约了,要承担的违约金会给自己造成很大压力。想知道在法律上面对这种借款违约金偏高的情况,具体应该怎么去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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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了解一下违约金的概念,违约金就是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了,就得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简单说,就是事先说好违约了要给对方赔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能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要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要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能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如果觉得借款违约金偏高,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请求,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不过,当提出减少违约金的请求后,法院或仲裁机构会进行审查。一般会要求出借方提供证据,来证明因为借款方违约而遭受的实际损失。只有这样,法院或仲裁机构才能根据实际损失情况,判断违约金是否真的过高,进而做出是否调整以及调整多少的决定。 另外,在民间借贷中,如果违约金与逾期利息等费用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也是在处理借款违约金偏高问题时需要考虑的一个方面。总之,法律会平衡双方的利益,既保障出借方的合法权益,也避免借款方承担过高的不合理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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