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犯洗钱罪会如何处理?


在国外犯洗钱罪,依然可能会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首先,依据属人管辖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对于洗钱罪,《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确,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是提供资金账户的;二是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三是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是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是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国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办案机关可以向外国请求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司法协助应当制作刑事司法协助请求书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属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由对外联系机关及时向外国提出请求,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后依法处理。 相关概念: 属人管辖:简单说就是国家对于本国公民在国内外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有权进行管辖。 刑事司法协助:是指不同国家的司法机关之间,根据本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在刑事司法事务上相互协助,代为进行某些刑事诉讼行为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