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时若一方手机停机该如何处理?
打算起诉离婚,可发现对方手机停机联系不上了。担心这样会影响离婚流程,也不知道后续该怎么处理才能顺利推进离婚程序,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有哪些可行的办法,法律上是如何规定和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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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起诉离婚时一方手机停机,不用过于担心,有多种办法来解决这个问题。 首先,可以尝试查找其他联系方式。比如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或者社交媒体去联系对方,也可以询问共同的朋友、同事,看他们是否有对方其他可用的联系方式 。 其次,考虑邮寄送达。将诉状等法律文件邮寄到对方的户籍地或者最后已知的地址,并且要保留好邮寄凭证,这个凭证可以作为送达的证据。 再者,还能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也就是说,在联系不上对方或者对方故意回避的情况下,法院会通过在法院公告栏、报刊等上面发布公告的形式,将相关法律文件送达到对方手中。 若经过公告期后,仍旧无法联系到被告,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院可以对此案进行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之后再通过公告这一法定程序将判决书传达至对方手上。 另外,如果觉得查找对方信息困难,还可以委托律师代为送达、查找对方信息等。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能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送达,也可以调取对方的相关档案信息 。 相关概念: 公告送达:是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通过公告的方式来送达法律文书,经过一定期限后就视为送达。 缺席判决:是指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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