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团伙会怎样处理?


对于网络诈骗团伙的处理,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网络诈骗的概念。网络诈骗就是不法分子借助互联网,通过虚假信息或者其他欺诈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数额标准,各个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经济情况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对于网络诈骗团伙,要区分主犯和从犯。主犯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他们通常会承担更重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此外,对于网络诈骗团伙的违法所得,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这意味着,诈骗团伙骗来的钱要还给受害者,作案用的工具等也会被没收。 总之,网络诈骗团伙的成员会根据其在犯罪中的作用和诈骗金额等因素,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同时要退还诈骗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