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专利侵权之诉?


当面临专利侵权之诉时,以下是一些应对方法和要点: 首先是决策摸底准备阶段。要找专业人士做几件重要的事。一是将被控侵权产品和被侵权专利对比分析,看看是否真的构成侵权;二是评估涉案专利的有效性,比如专利是否符合授权条件等;三是预估侵权诉讼胜诉的可能性;四是统计直接诉讼成本,像请律师等法律服务费用,还有间接诉讼成本,比如可能因为诉讼丢失订单、影响市场等。此外,可以视情况和权利人接触,了解对方想法和底线,同时评估自己这边的资源,例如有没有能给对方施压的手段、自身商誉能承受多大影响、能不能找到盟友等。 关于决策考虑因素,专利诉讼不能只看胜败几率,更要权衡诉讼成本和收益。如果打赢官司代价高昂,或者赢得的市场和付出不成正比,那就得慎重考虑。要是企业处于特殊时期,比如不能影响重要客户信心,或者正在进行其他重要法律活动,就需要有理有节地回应权利人,积极谈判争取和解。要是不侵权抗辩胜诉几率高,但可能会有大损失,像丢订单、引发专利战或者法律服务成本过高,也不建议贸然诉讼,要找非诉途径解决。要是极有可能被认定侵权,且涉案专利权稳定,正常应立即停止侵权、撤出市场;但如果损失巨大甚至影响企业生存,那一方面要做好应诉准备,另一方面努力促成和谈,争取好的和解条件。 在具体应对策略上,有多种抗辩方法。 不侵权抗辩方面,它指的是主张被诉侵权技术方案不在专利权保护范围内。专利权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为准,按照全面覆盖原则,构成侵权得是被诉技术方案包含权利要求的所有技术特征。要是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和权利要求相比,缺一个或多个技术特征,或者有不同且不等同的技术特征,那就不构成侵权。所以面对诉讼,技术专家和专利律师要合作,仔细对比涉案专利和被诉侵权方案,找到差异就能主张不侵权抗辩。 现有技术抗辩方面,《专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直接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也就是说,如果能拿出涉案专利申请日前公开的技术方案作为证据,比如已公开的专利、技术文档等,证明被诉技术方案是现有技术,就不侵权。不过进行现有技术抗辩时,优先用自己的专利或已公开非专利技术,少用他人在先专利,不然可能陷入新的专利侵权纠纷。 先用权抗辩方面,按照《专利法》第69条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生产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是已经作好生产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而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生产制造、使用的,不视作侵犯专利权。但要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非法获得的技术主张先用权抗辩,法院不支持。所以主张先用权抗辩的技术得是企业合法获得的。同时,满足已经完成主要技术图纸或工艺文件,或者已经生产或购买主要设备、原材料等情形,才算作好必要准备。而且这里的原有范围,包括专利申请日前已有的生产规模以及利用现有生产设备或准备能实现的生产规模。 另外,证据收集也非常关键。要收集专利权属证据等,证明原告享有专利权或者专利许可使用权等。证据收集好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形选择协商与和解、行政裁决、向法院起诉等侵权解决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