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在离婚时该怎么处理?
我和爱人一起经营了一家店铺,现在打算离婚。我们都投入了不少精力和资金,不知道这个店铺在法律上会怎么处理,是可以继续一起经营,还是要分割呢?分割的话又该按照什么标准来,我实在是一头雾水,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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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对于共同经营的店铺处理,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 首先,要明确店铺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其经营收益以及店铺本身的资产等,大概率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店铺是一方在婚前就已经开始经营,婚后另一方才参与进来,并且有证据证明婚前的资产部分与另一方无关,那么婚前的这部分资产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婚后共同经营产生的收益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接下来是处理方式。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双方都愿意继续共同经营,那么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双方继续按照之前或者重新协商的比例持有店铺的份额,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二是一方想继续经营,另一方不想经营了。这种情况下,继续经营的一方需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补偿的金额要根据店铺的实际价值来确定,店铺的实际价值可以通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考虑店铺的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客户资源、经营利润等多方面因素。三是双方都不想经营了,那就可以将店铺进行转让或者清算。转让所得的款项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进行清算,要先偿还店铺的债务,剩余的资产再由夫妻双方进行分割。 在处理过程中,如果双方能够就店铺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明确相关事项,并按照协议执行。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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