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持械互殴会怎么处理?


学生持械互殴是一种严重危害校园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在法律上会依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首先,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对于学生持械互殴导致他人受伤的情况,实施伤害行为学生的监护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为学生大多是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从行政责任角度分析,如果学生的持械互殴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等情形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不过,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最后,关于刑事责任,若学生持械互殴情节严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若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的伤害结果,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