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没证据是否有赔偿?


进看守所后如果没有证据,是否能获得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在一些特定侵犯人身权情形下,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其中就包括,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之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还有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简单来说,如果司法机关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或者超出法律规定的时间对你进行拘留,并且最后案件以撤销、不起诉或宣告无罪结束,那么你就有权利申请国家赔偿。这是因为司法机关的这种行为可能侵犯了你的人身自由权,所以法律赋予你获得赔偿的权利。 比如,公安机关在没有满足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拘留条件下就对你进行了拘留,后来又发现没有证据证明你犯罪,决定撤销案件,这种情况下你就可以申请赔偿。又或者虽然符合拘留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拘留,但是拘留时间过长,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限,最后案件也被撤销、不起诉或宣告无罪,同样也可以申请赔偿。 不过,如果司法机关是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对你进行拘留,虽然最后没有证据证明你犯罪,但这种情况可能就不符合赔偿条件。因为司法机关是依法履行职责,在证据不明确的情况下,为了侦查案件等合理目的采取拘留措施是法律允许的。 另外,申请赔偿也有相应的程序,通常要向负责赔偿事宜的机关提出申请;如果对赔偿决定有异议,还可以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等。 相关概念: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 刑事拘留:是侦查机关对涉嫌犯罪者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