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有土地征地拆迁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我家的房子在国有土地上,最近听说要进行征地拆迁。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流程和规定,比如拆迁补偿怎么算,拆迁方需要遵循什么程序等,想了解一下国有土地征地拆迁管理办法到底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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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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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征地拆迁管理办法主要涉及到多个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在拆迁前提方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其次,在征收程序上,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再者,关于补偿方面,根据该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被征收人对补偿方式可以进行选择,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最后,若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总之,国有土地征地拆迁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拆迁行为,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确保公共利益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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