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家的房子在国有土地上,最近听说要被征收了,但是我不知道能得到怎样的补偿。我想了解一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是按面积补偿,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呢?心里没底,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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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相应的计算方式。 首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如果是征收经营性房屋,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具体补偿金额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此外,各地政府还可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具体的补助和奖励办法,来鼓励被征收人配合征收工作。所以,在面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时,被征收人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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