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是什么时候开始实行的?


医保即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不同阶段。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方面,1998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 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该决定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和全面推行,各地根据此决定陆续开展相关工作,逐步让这项制度落地实施。这一制度主要覆盖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通过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2002 年 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3 年,在部分县(市)开展了新农合试点,之后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旨在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7 年 7 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决定从 2007 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2010 年在全国全面推开。该制度主要覆盖城镇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以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重点解决参保居民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 2016 年 1 月 3 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