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医保是哪年开始的?


全民医保其实并不是在某一年突然就全面开始的,它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我国医保体系主要包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几个重要部分。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我国医保制度的开端。1998 年 12 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 号),明确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覆盖全体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一决定的发布标志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建立,它面向城镇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通过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费的方式筹集资金,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 而针对城镇居民,在 2007 年,国务院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 号)。该试点旨在解决城镇非从业居民的医疗保障问题,由政府组织引导,居民个人(家庭)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当补助。此后,这项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对于农村居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农村医疗保障的重要形式。2003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开始在部分县(市)试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它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到了 2016 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 号),提出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进一步推动了全民医保的进程,让更多居民享受到公平可及的医疗保障服务。 总的来说,从 1998 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开始,我国就不断推进医保制度的发展和完善,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向全民医保的目标迈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