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老师欠钱不还该如何处理?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老师,现在到了约定还钱的时间,可老师一直不提还钱的事。我心里很纠结,直接去要怕影响师生关系,不要又觉得自己的权益受损。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哪些合法有效的办法能让老师还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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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老师欠钱不还,以下是一些可行的处理办法: 首先,可以尝试与老师友好协商。协商就是双方心平气和地坐下来,沟通还钱的事情,看能不能让老师尽快还钱或者重新制定一个还款计划。这样既能维护师生关系,也有机会解决问题。 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二是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一旦申请成功,老师需要在15天之内偿还债务或者提交书面的反对意见。《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相关程序。 若支付令也不起作用,那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了。起诉前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同时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材料,如欠款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指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且要符合起诉条件,比如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最终赢得了官司,但是老师仍然不肯还钱,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关概念: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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