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会被怎样处理?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在我国,对于高利贷的处理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首先,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合法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这里所说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说,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了这个法定上限,超过部分的利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举个例子,如果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3.65%,那么四倍就是14.6%。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年利率是20%,那么超过14.6%的那部分利息,借款人就可以不用支付。如果出借人通过诉讼要求借款人支付超过法定上限的利息,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其次,如果高利贷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受到刑事处罚。比如,在放高利贷的过程中,如果存在暴力催收、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行为,就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暴力催收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另外,如果高利贷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对于借款人来说,如果遇到高利贷,应该及时与出借人协商,要求按照合法的利率计算利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超过法定利率的部分无效。同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