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担保人连带责任被起诉该如何自保?

我给别人做了担保,现在对方还不上钱,我被债权人起诉要承担连带责任了。我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有哪些自保的方法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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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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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并被起诉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自保。 首先,要明确连带责任保证的概念。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当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其次,核查保证合同的效力。要查看保证合同是否存在无效的情形,例如主合同无效、保证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的签订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如果保证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保证人可能不需要承担保证责任或者仅承担部分责任。比如,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再者,审查保证期间是否已过。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必须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行使权利,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另外,积极行使债务人的抗辩权。即使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保证人仍有权抗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比如,债务人可以主张诉讼时效已过,此时保证人也可以以同样的理由进行抗辩。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一条规定,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最后,如果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民法典》第七百条对此有明确规定。总之,担保人在面对连带责任被起诉时,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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