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法有哪些最新规定?


房屋遗产继承,通俗来讲,就是当房屋所有者去世后,其名下的房屋按照法律规定转移给他人的过程。在我国,房屋遗产继承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调整。 首先,关于继承的方式。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房屋等遗产。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每种遗嘱都有其法定的形式要件,只有符合这些要件,遗嘱才会被认定为有效。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遗赠扶养协议则是被继承人与扶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组织)签订的协议,扶养人承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当存在遗赠扶养协议时,优先按照协议办理;其次是遗嘱继承;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关于房屋遗产继承的流程。一般来说,首先要确定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然后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资格。如果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需要对其进行真实性和有效性的确认。之后,继承人需要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通常需要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遗嘱或相关的继承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