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父母房屋继承法有哪些新规定?

我父母名下有一套房子,现在想了解一下在继承方面的新规定。比如继承顺序是怎样的,有哪些特殊情况会影响继承?我不太懂法律,希望能了解清楚相关规定,以免以后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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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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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父母房屋继承的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首先,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而遗嘱继承则是被继承人通过订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其房产等遗产。遗嘱的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民法典》对不同形式的遗嘱都规定了相应的有效条件。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此外,《民法典》还新增了一些规定,比如在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的效力认定上进行了明确。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同时,还规定了遗嘱的宽恕制度,即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行为,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对于父母房屋的继承,了解这些法律规定有助于保障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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