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房产遗产怎么继承,有什么规定?


父母房产遗产继承是指在父母去世后,其子女或其他合法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取得父母遗留房产的过程。下面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继承流程以及相关法律依据几个方面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来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其次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其遗产由特定的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形式要件要求,例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关于继承流程。一般来说,首先要确定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然后查看是否存在遗嘱。如果有遗嘱且遗嘱合法有效,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人需要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公证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继承人的身份和继承权。之后,继承人凭借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到自己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