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有哪些最新规定?


不动产继承是指当被继承人去世后,其名下的不动产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转移给继承人的过程。 在我国,不动产继承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调整。首先是法定继承,它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继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嘱的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生效要件,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等。 在不动产继承的流程方面,一般来说,继承人需要先确定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然后到相关部门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接着办理继承权公证或者通过法院诉讼取得生效的法律文书,最后持这些文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此外,如果存在多个继承人,可能还涉及到对不动产的分割问题。对于不宜分割的不动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比如,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胎儿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其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