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拆迁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该如何维权?


如果商铺拆迁补偿不合理,被征收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维权。首先,要知道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赋予了被征收人相应的权利。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或者对补偿决定不服的,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就是向相关上级行政机关反映情况,要求重新审查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是否合法合理;行政诉讼则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定相关决定是否合法。 在采取这些行动之前,还有很多准备工作要做。比如收集相关法律文书,在动迁阶段督促拆迁办以及政府部门公示拆迁通知、建设计划批文、土地使用权证等文件,这些文件能帮助了解拆迁的合法性和补偿的依据。同时,要明确补偿范围,商铺补偿金额应参照邻近同类建筑的市场物价,若补偿值低于市价,显然不合理。还要评估停工损失,因为商铺有盈利性质,需根据商铺回报率及停产时间核算损失。如果商铺内有设施设备被损坏,也应纳入补偿范围,并且积极争取搬迁奖励费。另外,千万不要匆忙签署协议,一旦签字就意味着接受了补偿方案。 如果双方未能就赔偿安置问题达成共识,被征收人可行使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权利。即便已经签订协议,但若认为存在不公现象,还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解决拆迁合同纠纷。若已与拆迁方达成协议,但仍感不公,也可向建设部门提出拆迁行政裁决申请。 总之,维权过程中要保持冷静,按照法律程序来进行,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以争取合理补偿。 相关概念: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