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时如何界定过错方?

我正在办理离婚,听说过错方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会有不同处理。但我不太清楚什么样的情况算过错方,比如对方脾气暴躁经常和我吵架,这算过错吗?还有哪些行为能被界定为过错方呢?我想了解具体的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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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过错方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案件中,界定过错方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它关系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诸多方面的权益分配。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如何界定过错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过错方。简单来说,过错方就是在婚姻关系中,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婚姻道德义务,对婚姻的破裂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一方。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关系的公平和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属于过错行为: 一是重婚。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既包括法律上的结婚登记,也包括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例如,甲在已经和乙结婚的情况下,又和丙领取了结婚证,或者甲和乙结婚后,又与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的人也都认为他们是夫妻,那么甲就构成了重婚,属于过错方。 二是与他人同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比如,甲在婚姻期间,长期和婚外的乙居住在一起,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共同生活状态,这种情况就可以认定甲与他人同居,甲为过错方。 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如果一方在婚姻中对另一方进行殴打、辱骂,给对方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伤害,那么实施暴力的一方就是过错方。 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经常以打骂、禁闭、捆绑、冻饿、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体力劳动等方式,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遗弃则是指家庭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例如,丈夫对生病的妻子不管不顾,不给她治病,这就可能构成遗弃,丈夫属于过错方。 五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法律不可能穷尽所有的过错情形,对于一些严重违反婚姻义务、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也可以认定为重大过错。比如,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也可能被认定为过错方。 在具体的离婚案件中,要界定过错方,需要无过错方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证据可以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比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都可以作为证据。只有在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法院才会认定过错方的存在,并在财产分割、损害赔偿等方面做出相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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