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扣一半工资合法吗
我之前没提前一个月跟公司说辞职的事,现在发工资发现被扣了一半。我不太清楚公司这么做有没有道理,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公司扣我一半工资这种情况到底合不合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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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公司扣一半工资一般是不合法的。首先来说说劳动者辞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和应履行的程序。再说说工资支付方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正常情况下公司应在你离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那什么情况下公司可能扣工资呢?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如果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也就是说,公司要扣工资必须有证据证明因你未提前一个月辞职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而且扣除比例有严格限制。要是劳动合同里约定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就扣工资,这种条款是无效的。要是遇到公司不合理扣工资,你可以选择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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