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未满一个月扣工资合法吗


离职未满一个月就扣工资这种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是否合法。 首先,一般来说,如果员工是按照法定程序正常离职的,用人单位是无权扣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明确指出,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但是,如果因为员工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不过,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比如,员工离职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导致公司业务受到影响,产生了经济损失,这种情况下公司就可能要求员工赔偿,并且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内扣除工资。 所以,要判断公司扣工资是否合法,关键在于员工离职过程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是否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如果员工觉得公司扣工资不合理,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协商解决,要求公司说明扣工资的理由。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