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诉讼期间房产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谁?
我有一套房产正在打官司,现在还没出判决结果。我就想知道,在这个诉讼期间,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到底是归我,还是可能会归对方呢?我心里一直没底,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在房产诉讼期间,房产标的物所有权的归属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一般来说,在法律上,房屋所有权是以登记为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如果房屋仍然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变更登记之前,从形式上看,所有权还是归登记的产权人。 不过,诉讼期间的情况较为复杂。如果原告提起诉讼的理由是要求确认房屋所有权归自己所有,比如基于赠与、买卖等合同关系,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才是真正的权利人,法院可能会根据查明的事实来判定房屋的实际归属。即使房屋暂时登记在被告名下,一旦法院认定原告主张成立,就会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原告,这种判决具有溯及力,即从法律事实发生时起,房屋所有权就已经属于原告。 此外,如果在诉讼期间涉及到财产保全措施,法院可能会对房屋进行查封等限制处分的措施,但这并不改变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只是限制了登记产权人对房屋进行转让、抵押等处分行为,以保障将来判决能够顺利执行。 所以,房产诉讼期间不能简单地确定房屋所有权归谁,要结合房屋的登记情况、双方的主张和证据以及法院的审理结果等来综合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