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归属权的取得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我买了套房子,付完款也签了合同,但一直不确定从什么时候起这房子才真正属于我。是签合同的时候,还是拿到房产证的时候,又或者是其他时间呢?我想弄清楚房屋归属权的取得时间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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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屋归属权的取得时间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 首先,对于一般的房屋买卖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只有当办理了不动产登记手续,也就是拿到房产证时,买房人才真正取得房屋的归属权。登记是一种公示行为,通过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记载,向社会公开房屋的权属情况,保障交易的安全和稳定。比如张三购买了李四的一套房子,双方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房款,但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那么从法律上来说,房屋的归属权仍然属于李四,张三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李四又将该房屋卖给了不知情的王五,并办理了过户登记,王五就取得了房屋的归属权,张三只能依据购房合同向李四主张违约责任。 其次,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合法建造房屋,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当房屋建造完成,建造人就取得了房屋的归属权,无需等待登记。比如某开发商合法建造了一栋住宅楼,在楼房竣工验收合格时,开发商就取得了该栋楼的初始产权。另外,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房屋的,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即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就取得了房屋的归属权。但如果继承人要将房屋进行转让等处分行为时,还是需要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房屋归属权的取得时间一般以不动产登记为准,但在合法建造、继承等特殊情况下,有不同的规定。了解这些规定,有助于我们在房屋交易等过程中,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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