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劳动关系解除,该如何认定?


劳动关系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在法律层面上终止。在实际生活中,明确怎样才算劳动关系解除以及如何认定是非常重要的,它关乎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 首先,我们来看看劳动关系解除的情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方式比较友好,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的解除协议,劳动关系就正式解除了。比如,员工觉得工作不适合自己,和公司沟通后,公司也表示理解,双方签署协议,结束劳动关系。 劳动者单方解除又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是指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这给了用人单位一定的时间来安排工作交接。而即时解除则是在用人单位存在严重过错的情况下,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也有不同情况。有过错性辞退和无过错性辞退。过错性辞退是指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无过错性辞退则是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劳动关系解除的认定,关键在于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以及是否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例如,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证明规章制度是合法制定并公示的,且劳动者确实存在违反的事实。如果解除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未提前通知等,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者可以通过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解除通知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劳动关系解除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法律规定为准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