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

我刚结婚不久,最近和伴侣在讨论财产的事情。我们有工资收入,还一起买了辆车。我不太清楚哪些算夫妻共同财产,以后要是遇到财产分割的情况就麻烦了。所以想问问,到底该怎么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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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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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在婚姻生活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及离婚时的财产权益。简单来说,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首先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这是夫妻双方通过劳动所获得的收入,无论是在企业工作获得的工资,还是从事兼职等劳务活动取得的报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丈夫在公司上班每月的工资,妻子做兼职拿到的报酬,这些都要算在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内。 其次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像开了一家小店、投资了股票等,所获得的盈利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两人一起经营一家服装店,一年下来赚的钱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产权的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因这些知识产权而获得的经济利益,如稿费、专利转让费等,只要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婚姻期间,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或者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那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比如,遗嘱写明某套房子只由丈夫继承,那这套房子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法律不可能列举出所有的情况,所以对于一些符合夫妻共同财产性质,但没有明确列举的财产,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些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一方在结婚前买的房子,就属于其个人财产,即使结婚了,这套房子的归属也不会改变。另外,如果一方因交通事故获得的赔偿款,是对其人身伤害的补偿,也只属于这一方所有。 总之,界定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法律规定,结合财产的来源、取得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这样才能在婚姻生活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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