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夫妻的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


在婚姻关系中,准确界定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至关重要,这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权益,也在离婚等特殊情况下对财产分割起着决定性作用。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个人财产的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是一方的婚前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夫妻一方所拥有的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这些财产的购买时间早于婚姻关系的成立,属于个人财产。二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这是因为这类赔偿或补偿是对受到人身伤害一方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所以应归一方个人所有。例如,一方因交通事故获得的伤残赔偿金,这笔钱是对其身体伤害的补偿,只能属于该方个人。三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明确表明财产只给予夫妻中的一方,那么该财产就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父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房产留给自己的子女一方,那么这套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四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像男士专用的剃须刀、女士专用的化妆品等,这些具有特定个人使用属性的物品属于个人财产。五是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法律和实际情况来判断。 接下来,我们看看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通过工作获得的工资收入、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都属于共同财产。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经营一家店铺所获得的利润,或者一方投资股票所获得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创作了作品,获得了稿费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在没有明确只归一方的情况下,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一般情况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夫妻财产的界定可能会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房产的所有权虽然属于婚前购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因此,夫妻双方在处理财产问题时,最好能够明确财产的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遇到复杂的财产界定问题,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